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 國務院近日印發《關于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要求抓緊實施一批重大政策舉措,鞏固擴大東北地區振興發展成果、努力破解發展難題、依靠內生發展推動東北經濟提質增效升級。
《意見》指出,黨中央、國務院決定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以來,東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,但目前也面臨新的挑戰。支持東北地區全面深化改革、創新體制機制、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,是新時期新階段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必然要求,對于穩增長、促改革、調結構、惠民生具有重大意義。
《意見》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引領,提出11方面35條政策措施。
一是著力激發市場活力。進一步簡政放權,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大發展。
二是進一步深化東北地區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,支持東北在國有企業改革方面先行先試。進一步深化地方國有企業改革,大力推進中央國有企業改革,支持中央企業與地方共建產業園區。妥善解決國有企業改革歷史遺留問題,在東北地區全面推進中央企業分離移交“三供一業”(供水、供電、供熱、物業管理)工作。
三是緊緊依靠創新驅動發展。開展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改革試驗。完善區域創新政策,研究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試點政策向東北地區推廣,研究在東北地區設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。加強創新基礎條件建設,支持東北地區建設一批國家工程(技術)研究中心、國家工程(重點)實驗室等研發平臺,在東北地區率先啟動創新企業百強試點工作。
四是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。做強傳統優勢產業。加快培育新興產業,國家集中力量扶持東北地區做大做強智能機器人、燃氣輪機、高端海洋工程裝備、集成電路裝備等產業,形成特色新興產業集群。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。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,推進東北地區電子商務試點城市和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建設。
五是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。 鞏固提升商品糧生產核心區地位。創新現代農業發展體制,加快推進黑龍江“兩大平原”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。加強糧食倉儲和物流設施建設。
六是推動城市轉型發展。全面推進城區老工業區和獨立工礦區搬遷改造,從2014年起擴大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規模,每年安排20億元專門用于東北地區城區老工業區和獨立工礦區搬遷改造。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,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支持力度,在東北資源型城市建設一批接續替代產業園區和集聚區。加快城市基礎設施改造。
七是加快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。加快綜合交通網絡建設。構建多元清潔能源體系,加快電力外送通道建設,切實解決東北地區“窩電”問題。大力發展水利設施,重點推進黑龍江、松花江、嫩江等主要干流、支流綜合整治,完善防洪減災體系。
八是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。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,2014年東北地區開工改造70萬套,力爭再用2-3年,在全國率先基本完成現有棚戶區改造計劃。完善社會保障體系,中央財政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投入繼續向東北地區傾斜。努力促進就業穩定,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東北地區就業和創業。
九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。推進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,支持東北地區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,開展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。推進工業廢棄地和老礦區環境治理。
十是全方位擴大開放合作。擴大向東北亞區域及發達國家開放合作,打造一批重大開放合作平臺,完善對外開放政策。加強區域經濟合作,推動東北地區與環渤海、京津冀地區統籌規劃、融合發展。
十一是強化政策保障和組織實施。強化財政金融投資政策支持,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對東北地區一般性和專項轉移支付力度,加大對東北地區支農再貸款和支小再貸款支持力度,鼓勵政策性金融、商業性金融探索支持東北振興的有效模式。抓好組織實施,加強督促檢查。
《意見》強調,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,加強指導,密切配合,抓緊研究出臺實施細則。對于重點建設項目要給予重點支持。東北四省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,采取有力舉措,制定具體方案,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。